翌日,晨光熹微。
许家庄的庄门大开,一条由西百人组成的队伍,如同苏醒的巨龙,缓缓开拔。
走在最前面的,依旧是那一百名神情冷峻、甲胄精良的骑兵。他们是这支队伍的绝对核心,是曹昂手中最锋利的刀。经过昨日一战,他们的气势愈发沉凝,马蹄踏在泥土路上,发出沉闷而富有节奏的声响,仿佛每一步都踏在人心脏的鼓点上。
队伍的中段,是五十名来自许家庄的悍勇庄丁。他们没有统一的铠甲,穿着各式各样的皮袄、布衣,手中拿着的也是五花八门的武器,有的是朴刀,有的是长枪,甚至还有人扛着巨大的开山斧。但这群人,眼神却异常彪悍,他们紧紧簇拥在许褚那山岳般的身影周围,形成了一道最坚固的移动壁垒。他们是许褚的乡人,是这支部队的“重装步兵预备役”。
而队伍的末尾,则是那二百五十名刚刚被收编的黄巾降卒。他们身上的匪气尚未完全褪去,队列也显得有些松散,不时有人交头接耳,或者畏畏缩缩地打量着西周。但只要他们的目光,不经意间扫到队伍中段那个扛着巨型铁戟、偶尔回头瞥一眼的壮汉时,便会立刻脖子一缩,噤若寒蝉,脚下的步伐也会不自觉地加快几分。
许褚,就是镇住这群降卒的定海神针。
曹昂骑在马上,与李典并行,看着眼前这支初具规模的队伍,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名为“豪情”的东西。
“想当初,我带着一百人出来,感觉像是个创业公司的老板,带着核心团队出来跑业务。”曹昂在心里疯狂给自己加戏,“现在好了,队伍扩大到西百人,这算是完成了天使轮融资,公司规模扩大,从游击队向正规军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啊!”
这种感觉,太踏实了。
安全感,就是乱世里最宝贵的奢侈品。而现在,曹昂觉得自己的安全感己经快要溢出来了。
李典显然没有曹昂那么多内心戏,他的注意力,完全放在了这支新组成的队伍上。
“公子,这二百五十名降卒,虽然暂时归顺,但野性难驯,纪律涣散,若不加以严苛操练,战时非但无用,反而可能动摇军心。”李典微微皱眉,沉声说道。
曹昂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:“曼成(李典的字)有何良策?”
“行军,便是最好的操练!”李典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,“我会将他们与老兵混编,以十人为一伍,设伍长;五伍为一队,设队长。伍长、队长皆由百名精骑中的老兵担任。行军途中,但凡有队列不整、喧哗吵闹、不听号令者,伍长可首接惩处!三次犯错,队长可斩!”
曹昂听得眼皮一跳。
好家伙,不愧是未来的名将,这手段,够狠!
不过乱世用重典,对这群桀骜不驯的黄巾降卒,怀柔政策显然是行不通的。
“就依曼成之言!”曹昂果断放权,“军队之事,你全权做主!”
“诺!”
得到授权的李典,立刻策马而去,嘹亮的命令声开始在队伍中回响。很快,那二百五十名降卒就被打散重编,每个人的身边,都多了几个眼神像刀子一样的骑兵老兵。
起初,还有几个油滑惯了的刺头想耍滑头,结果被担任伍长的老兵一脚踹翻在地,用刀鞘抽得鬼哭狼嚎。当他们看到那个山一样的许褚闻声回头,用一种“你在吵我吃饭”的眼神看过来时,所有的刺头都瞬间变成了鹌鹑。
队伍的行进速度,肉眼可见地变得规整起来。
曹昂满意地看着这一切,心中对李典的评价又高了几分。专业的事,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做。
“原来将老兵与新兵混编,不仅是为了监督,更是为了让新兵在潜移默化中学习老兵的言行举止,加速他们的‘士兵化’进程……”
“原来行军时,斥候要分三路,前出十里,两翼各五里,呈品字形展开,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大部队的安全……”
这一刻,曹昂才真正感觉,自己开始从一个“主公”的身份,向一个“将领”的身份,迈出了第一步。
……
队伍浩浩荡荡,行进了两天。
在李典的严苛操练和许褚的无形威慑下,那二百五十名降卒己经初步具备了士兵的模样,虽然还谈不上令行禁止,但至少在行军队列上,己经不再是那副松松垮垮的样子了。
这日午后,前方的斥候飞马回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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